Duet丢特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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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笔

我第一次找到庄明玉的时候才五岁,兜里揣了俩红鸡蛋,路上自己忍不住磕了一个吃了。我跟他说,你帮我写个条儿,我听人说你代人写字。

他那天穿了件白褂子,蹲在院子里择西芹。听完我的话,又瞅了瞅我的鸡蛋,问:“你要写什么?”

“您帮我写个条,我留给我奶奶,告诉她我出去流浪了,不要担心,二十年后再回来。”

“这般,这般,”他扔了西芹,好脾气地冲我比划了一下,“你这说的不妥,我替你改改,可成?”

“你改,你有文化,鸡蛋给你!”

我怕庄明玉反悔,赶紧把那红鸡蛋塞他手里,他接了,随手搁在井沿上,洗了手进房就开始磨墨。我跟在他屁股后头东张西望,又指手画脚:“您还用毛笔,我看我表嫂他们,都用啥圆珠笔,一揿,笔头就出来,再一揿,又回去…”

他没嫌我烦,也没搭理我,好容易把墨给磨完了,铺了张纸指了指对面的椅子:“来,你坐那儿,以前找我写信的,都坐在那儿。”

我爬上那高脚凳:“您写!我看不懂!”

庄明玉就写了:“开头我给你写个,祖母大人亲启。”

“厉害!”

“小儿不孝。古人道,父母在,不远游,祖母大人虽不是父母,养育之恩更胜千万分,小儿理应养之,乐其心,不违其志。”

“高!”

“然大千世界,广阔无垠;人生在世,若独居一隅、不阅外物,实在憾事。小儿难违心志,欲游历观赏,不枉为凡人;祖母大人务必自勘体魄,强壮精神,待廿年以后,莫论富贵潦倒,小儿必定还乡,报祖母恩情。”

“好!好!好听!”

我服气得很,毕恭毕敬捧着这张白纸回去压在灶台上,收拾了几张饼和三五块钱就往村口跑。刚跑到公路,我表哥正好从田里上来,一把就把我提溜回去。我奶奶以为我又偷了饼躲出去吃,抬手要打,我急红了眼不知要怎么为自己争辩,指着灶台喊:“条儿!条儿!我留了条儿!”

我奶奶拾起条看了许久:“哪个教书先生写的,看不懂。”

就因为她看不懂,我不得不委委屈屈地挨了好几巴掌。


庄明玉无儿无女,也没有讨过老婆。没有亲戚和朋友,一直是一个人过日子。以前他替人写信谋生,现在不成了,自己种了几亩田才吃的上饭。我进城读小学之前,他教我认了不少字,也教我写铅笔字。我说我要用毛笔,他不肯,说娃娃家抓不住。

“你写字不是从娃娃开始写的咯!”

“我从娃娃开始写,写不好先生拿戒尺打,你肯不肯我打?”

我当然不肯。

除了写字,庄明玉还能讲故事。他讲的故事别的地方都没有,数量极多,一两个月都不会重复。他说他从二十岁就开始代人写信,那时候国家刚刚废了高考,他也不愿进工厂打工,便寻了这一份差事做——等后来改革开放了,大批大批的男人离家远走,他们老婆大多不会读写,便养活了庄明玉一二十年。

于是,他有那么多故事也不奇怪了。男男女女,家事思念,金钱关系,团聚破裂。代笔不该有感情,他只是记下来,偶尔凝视笔尖上聚散扩拢的线条和光影沉思,封信以后此页揭过,不发一言。


庄明玉讲的这些故事里,有一个故事重复讲过三五次。这是很稀奇的,年幼如我,也知道这故事分量不一般。和平时的套路不同,这故事里的男人,并不是出去打工或做买卖去了,这男人做了军人,有国家的补贴,家里在村中很风光,只是常年不得回来,只靠书信联系。

给这男人寄信的人有很多,他的哥嫂,父母,还有一个不大的妹妹。然而寄信最多的,却是一个同他非亲非故的姑娘。虽说是非亲非故,却唤他二哥,那么这两人的关系,明眼人也都看得出来。

这姑娘姓殷,落款都让他写殷小妹。当年的村不似如今这般小,有好几个大队,加上边上一些散户,足足几百户人家。因此直到最后,庄明玉也不知道这殷小妹究竟是谁家的姑娘。

殷小妹的信通常是和东西一道寄过去的,开篇通常是二哥,给你寄去了鞋底,你要的书,新打的银杏,等等等等。那殷小妹不善言辞,常说几句就不知如何继续,支支吾吾涨红了脸。这时,庄明玉就会好脾气地问一问:“我帮你改改,可成?”

他写一句,殷小妹点一下头,最后落款封了信,女孩子就开心得不得了,夸他有学问,夸他有本事,甜滋滋地捧着信寄出去。

他们的通信大约持续了四年,期间有过几次小争吵,也有过误会。这几次,殷小妹也只是噙着眼泪不知怎么办,庄明玉只好叹一口气帮她写下说辞化解。这般反复许久,殷小妹终于等到了男人退伍回来成家,摆酒那天,也特地请了庄明玉过去。

他们再也不用写信了,殷小妹却还是总往庄明玉这里跑。她似乎还是那个懵懂不通世事的小姑娘,和男人闹了矛盾,被嫂子刁难,弟弟难管教,什么事情都要找庄明玉出主意。可庄明玉哪里有这样的本事呢?他只会在文字间玩点花招罢了,真正过了日子,便是神仙,也是没有办法次次化解呀!

听到这里,我就要不耐烦起来,嬉皮笑脸道:“你肯定喜欢那个小妹。”

庄明玉也不否认,只是好脾气地讲:“人家早就定了终身,我哪里好这样。”

我不服气:“你和她那么熟!怎么比不过一个当兵的!”

“我只是代人写信,”庄明玉总这么说,“人家的日子,我只好看看。”

失去了庄明玉的神通,殷小妹的日子过得很不惬意。失去了写信的理由,一两年后,她领悟了别人的闲话,就不敢再来找庄明玉了。听说她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,听说男人的哥嫂和他分了家…一切都只剩下听说了,庄明玉的人生和这姑娘再无干系。


代笔写信,这份差事实在是太磨人心绪。他就像一个落魄的仙,时不时要俯下身子搅动一把凡尘,抬手之后依旧一无所有。有时候,他弯腰弯得太久了,会有一种自己本来就长在土地上的错觉,可错觉还是错觉啊,到最后,还是要被猛地拉回去。

那力道太猛,让他连失望都来不及。


长大之后,我回来得更少了。庄明玉也老了,握不住毛笔,小楷写出来都是抖的。我给他买了个手机办了张卡,跟他讲你在家没人讲话,不如跟我聊天。他便真的能和我在微信上聊天,一发就是一大段,弄得我也紧张起来,回复也和写信般正经。我好奇他是怎么学会打字的,他说,他让隔壁小孩帮他写,他给他鸡蛋吃。

我不禁哑然失笑,笑过之后,眼泪又仓皇地掉出来。


庄明玉活了七十六岁,这七十六年,他写过千千万万封书信,参与过千千万万种人生。他人好,心善,不欺负穷人,不阿谀富户,他让每个写信人都放心把牵挂托付给他,让他用笔去延续自己的幸福和人生。

可到头来,庄明玉这一生唯一为自己而写的、仅有几段话,却是让别人代他写的。

他跟我说,你小时候问了几次我是不是喜欢殷小妹,我也没有告诉你。现在人老了,脸皮也厚了,我就可以说,我确实是喜欢人家的。

可惜我们,不光是有缘无分,连缘也没有。

我这辈子为别人写字,以为自己能做好人,以为自己能替人求全,可这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。人家活得好得很,要你来操心?

我活过太多人的日子了,可连自己的一天也没有活过。


隔壁小孩鸡蛋还没能吃上几个,庄明玉就没了。

他走的那天,我突然就想起了那个夏天。穿着白褂子的庄明玉没有把我当小孩,只是蹲在井边冲我好脾气地比划,身上还有芹菜的味道,说:

“你这说的不妥,我替你改改,可成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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